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政府信息公開
| 索 引 號 | 000014348/2024-05873 | 主題分類 | 工業、交通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 文 號 | 內工信建議字〔2024〕61號 |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公文時效 |
王國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建設國家重要焦化生產基地的建議收悉,結合相關廳局協辦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推進產業鏈建設
2020年,自治區政府制定了《烏海及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嚴格控制烏海及周邊地區焦化新增產能,總體規模控制在“十三五”水平,確需新建的焦化項目,產能指標在區域內實行等量置換。基于烏海及周邊地區區域生態環境容量和環境承載力的限制,不宜繼續擴大焦化產能,應按照“升級存量、做優增量、嚴控總量”和“以焦為基、以化為主、以化領焦”全產業鏈一體化建設的思路,在現有產能基礎上,進一步延伸產業鏈條,以化產水平的進步推動焦化產業轉型升級。
自治區工信廳編制了煤焦化工產業鏈,推動焦化企業全產業鏈一體化建設,推進焦爐煤氣、煤焦油、粗苯等副產品精深加工,向煤基新材料、精細化學品等產業鏈下游延伸、價值鏈高端攀升,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將煤焦化工產業鏈納入自治區重點儲備產業鏈,支持和促進產業鏈延鏈補鏈,推動自治區煤焦化工產業高質量發展。
2023年,自治區工信廳聯合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水利廳、能源局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促進焦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試行)》,根據各地區資源和環境承載能力,布局了四個焦化全產業鏈一體化發展基地,培育精細化工和新材料產業集群,提升焦化產業規模效益和整體競爭力。其中,烏海及周邊地區嚴格控制新增焦化產能,加快現有產能整合,鼓勵上海廟經濟開發區坑口轉化豐富焦煤資源,積極承接焦化產業轉移,建設高水平焦化全產業鏈一體化基地。
二、推進超低排放改造
2021年,為促進焦化產業轉型升級,協同減污降碳,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印發了《關于深入推進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的通知》,開展焦化行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助推焦化行業高質量發展。截至目前,鄂托克經濟開發區5家焦化企業均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下一步,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將支持鄂爾多斯市實施焦化行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推進焦爐煤氣、煤焦油、粗苯等副產品精深加工,向煤基新材料、精細化學品等產業鏈下游延伸、價值鏈高端攀升,實現行業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深入焦化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加大資金、技術支持力度,適時開展現場幫扶指導,推動改造工程盡快完成。
三、與新能源耦合發展
自治區已印發工業園區綠色供電、源網核儲一體化、風光制氫一體化等六類市場化項目實施細則,推動傳統產業與新能源耦合發展,全力打造現代綠色高載能產業,依托自身豐富綠電資源,提升綠電使用占比,著力降能耗、降成本,助推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與節能降碳。自治區能源局全力支持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對有綠電需求的焦化產業的市場化新能源項目隨報隨批,助力焦化產業低碳綠色轉型。
四、能耗指標方面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管控目錄(2023年修訂版)》,按照國家“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導向以及“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費不納入能耗總量和強度控制”政策,對可再生能源電力使用比例達到50%以上和能耗結構以原料用能為主的“兩高”項目,在滿足能耗強度要求的前提下,不需落實能耗總量指標。建議鄂爾多斯市鼓勵有條件的焦化產業園區新增負荷通過工業園區綠色供電、全額自發自用等市場化細則配置新能源,同時通過綠電交易或購買綠證提高新能源綠電比例。
五、水指標方面
焦化生產項目屬于煤化工行業,《內蒙古自治區高耗水工業行業及生產工藝(產品)目錄(試行)》將其列入高耗水工業目錄,按照自治區水資源配置管理要求,化工行業生產用水水源優先配置再生水、疏干水等非常規水源,非常規水源無多余水量的情況下,考慮地表水水源,但地表水水源須取得水指標。目前,自治區已將58.6億立方米黃河初始水權指標、跨盟市水權轉讓一期水指標以及收回的閑置水指標全部分配至黃河流域各盟市,暫無多余水指標可配置,鄂爾多斯市需要統籌本市再生水、疏干水和黃河水指標,按照“以水定產”原則,合理布局焦化生產項目。下一步,水利廳將從以下幾方面加強指導和支持:一是指導鄂爾多斯市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大力推進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和城鎮節水降損,特別是高耗水項目,嚴格項目準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用水水平不得低于自治區先進行業用水定額標準;二是支持鄂爾多斯市再生水利用試點和疏干水綜合利用項目建設,進一步優化水資源配置,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三是對于符合相關要求的焦化項目,依法依規加快推進項目取水許可、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手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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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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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人:王金豹
承辦人:姜麗
電? 話:0471-4826469